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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2008-07-01 09:32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会同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实施9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相关行业设计规范的最新成果,认真研究分析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召开相关行业参加的全国性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项目类型及时段划分、防治标准等级与适用范围、防治标准。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评估处(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电话:52231359,邮政编码10005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参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
  主要起草人:郭索彦 姜德文 王治国 蔡建勤 赵永军
              李光辉 张长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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