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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购置设备认质核价咨询服务》对外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12 15:44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对外委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现就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购置设备认质核价咨询服务对外委托相关工作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选取,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单位参与竞争。

  一、项目背景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中,遴选出198个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站56个、一般站142个)进行建设。其中,利用原有监测站点124个,新建监测站点9个,共享其他单位监测站点65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设施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设备配备和升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智能管理分析平台建设等。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设备包括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土壤水分监测仪、泥沙自动采样器、流速仪、自动气象站、监控设备等;科研仪器设备包括三维激光扫描仪、高精度探地雷达、多参数水质分析仪、雨滴谱仪、浊度仪等。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主要是对设备供应商提供的仪器设备开展认质核价工作,包括对材料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规格、品牌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选择,以及对材料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和比较等,同时需结合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的开展,持续跟进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情况,确保所有经过认质核价的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具体需认质核价的设备见附件1。

  三、受托单位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受托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造价咨询企业,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丰富造价咨询经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第三方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承担本次工作内容的不得将工作任务转让或部分转让第三方完成(不包含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咨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专业资质及实施条件

  受托单位应具有科研和水利行业仪器设备造价咨询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口碑和业绩,近五年内承担过与造价咨询相关业务,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专业化管理团队。

  四、工作要求及服务响应时间

  (一)工作要求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完工前,完成设备认质核价工作及专项报告。

  (二)预期提交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认质核价实施方案和专项报告等。

  (三)最高限价

  本次对外委托最高限价为60万元。

  (四)响应时间

  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在知悉我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附件2于2024年8月19日17:00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PDF格式扫描件,纸质盖章文件可随后寄送至我中心)。

  (五)联系方式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项目办综合处

  联系人:李一凡

  联系电话:010-63207410   18262620316

  电子信箱:836372630@qq.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A座10层


附件1-需认质核价设备清单表.docx
附件2-对外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docx
责编: 王万君